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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中国财政部: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%消费税】 中国财政部通知称,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,税率为10%。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(不含增值税)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,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。加征消费税规定自12月1日起执行
中国财政部通知称,对超豪华小汽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,税率为10%。征收范围为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(不含增值税)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,即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子税目中的超豪华小汽车。加征消费税规定自12月1日起执行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