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般条款及细则:

1. 申请人必须年满十八岁及持有香港身份证明文件。

2. 优惠只适用于2013年11月1日-2014年2月28日(「优惠限期」)向领峰贵金属有限公司(下称“本公司”)开立真实账户之户口持有人。 直属客户才可享有此活动优惠。

3. iPhone 5s之获赠只适用于优惠期间成功申请本公司之户口持有人,唯现时或最近6个月内曾持有任何本公司户口之客户均不获享此礼品。

4. 如您获享此推广优惠涉及任何舞弊及/或欺诈成分(由本公司全权酌情决定),本公司有权取消您享有此推广优惠的资格及/或取消您于本公司开立的户口。

5. 本公司有权修改本条款及细则及/或更改或终止优惠。如有任何争议,本公司保留最终决定权及解释权。

「26美元点差回赠」及「0佣金」适用

6. 一经开户,申请人即可享获每手现货黄金/白银交易「26美元点差回赠」即时返还,以及现货黄金/白银交易的「0佣金」优惠。所有交易单在平仓后可即时获得对应的点差回赠金额。

「iPhone 5s」适用

7. 您必须于开户日后60日内完成100手或以上现货黄金/白银交易(以平仓交易单计算),方可获赠iPhone 5s 16GB一部。

8. 如您在优惠期间内符合交易要求, 请于2014年5月31日前致电本公司或电邮与客服联络,提供相关资料以供确认。一经核实, 本公司会立即为您安排领奖事宜,得奖客户请亲临本公司总办事处领取奖品。

9. 本公司并非是次推广活动之礼品供应商,故不会承担任何有关产品及售后服务之责任。如对礼品有任何查询,申索或投诉, 应直接向有关供应商提出。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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